百祭IP属地:海南·三沙 发布于14分钟前
与钱同行但值得注意的是,南都记者接(🦂)到报(bao)料指出,周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,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(🔥)公司(下称“鸟人公(🕋)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(zong)经理(♌),“周亚平左手通过(⛸)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利数千万;右手则(ze)通过音(yin)集协,向(xiang)收取版权收费”,一名报料者(🌶)称。 南都记者查询天眼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,近年来由鸟人公司向等娱乐场所(suo)发起的版权诉讼高达(da)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是音集协的会员,其(qi)音(🔶)乐作品版权理应由音集协代(😎)理,那么(🏺)应由音集协负责(ze)向索赔(💻)”,上述报料者称,“鸟人公司向索赔的费用必(bi)然是归周(zhou)亚平个人公司(si)所(suo)有,而无需纳入音集协的账目,此外鸟人公(🤢)司向发起的大量诉讼最终以和解收尾,和(he)解的代(👽)价也必然是向鸟人公司交钱,因此可以看出周亚平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个人(🤢)公司谋取(💉)私(🤐)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意到,年(nian)月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(yi)份民事判(💁)决书显示(🏁),鸟人公司要求(qiu)一家(jia)会所停止对《家在东北》等首音乐电视(shi)作品的(🆎)侵权,并主张每首(🥗)歌(✌)元的赔偿费用。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协还是(shi)鸟人公司发起(qi)诉讼(song)的矛盾在这一案件中也有(you)所体现:上述会所辩称(⛎):“根据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(tiao)规定,本案原告应为中国音像著作权(🔉)集体管理协会;本案(🍙)中鸟人(🔫)公司仅为《好歌天天唱》的制作(🌈)人,并非原著表演人(🥙)及创作者,是否享(xiang)有其他权利人的著作权无证据证实。